- 宗教事務條例
-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宗教工作 ——《宗教事務條例》修訂答記者問
- 學誠:宗教中國化需重構具中國文化底蘊的宗教教義體系
- 全國性宗教團體聯(lián)席會議 學習貫徹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
- 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
- 關于2017年繼續(xù)開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設生態(tài)寺院活動的通知
- 關于在全國佛教界繼續(xù)大力開展文明敬香建設生態(tài)寺院活動的倡議書
- 國家宗教事務局關于進一步推動文明敬香、建設生態(tài)寺觀工作的通知
-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國宗教旅游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
- 關于貫徹實施《燃香類產(chǎn)品安全通用技術條件》等3項國家標準的通知
- 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
- 俞正聲與全國性宗教團體負責人迎春座談
- 《人民日報》——王作安: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行動指南
- 王作安:重視宗教文化建設 樹立宗教良好形象
- 關于2017年繼續(xù)開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設生態(tài)寺院活動的通知
江蘇省召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
2016年10月20日,江蘇省宗教工作會議在南京召開。省委書記李強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diào)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全省宗教工作,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作出新的貢獻。省委副書記、省長石泰峰主持會議,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燕文主持第二階段會議。省委常委、副省長楊岳作會議總結。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xié)有關負責人,省法院院長、省檢察院檢察長;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省各有關人民團體,各設區(qū)市、各縣(市、區(qū))分管負責同志出席會議。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南通市,省教育廳、省公安廳作交流發(fā)言。
會議在充分肯定了近年來全省宗教工作取得的明顯成效后指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邁上新臺階、建設新江蘇”的要求,全面落實新發(fā)展理念,更好適應經(jīng)濟發(fā)展新常態(tài),聚焦創(chuàng)新和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要調(diào)動包括宗教界和信教群眾在內(nèi)的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齊心協(xié)力接續(xù)奮斗。要深刻認識做好新形勢下全省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準確把握新形勢下全省宗教工作的新特點,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本質(zhì)是群眾工作,充分認識做好宗教工作的關鍵在于“導”,始終做到“導”之有方、“導”之有力、“導”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動權。
會議指出,要準確把握中央關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緊密結合省宗教工作實際,按照宗教自身規(guī)律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切實做好全省宗教領域重點工作。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指導宗教工作實踐,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認識和對待宗教,深入研究和妥善處理宗教領域各種問題。要始終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使各宗教更好地適應社會,更好地發(fā)揮積極作用。要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堅持政教分離,堅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堅持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平等。要不斷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正確認識和處理國法與教規(guī)的關系,增強法治觀念,劃清宗教問題與其他問題的界限,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要更大力度支持宗教界加強自身建設,特別是抓好宗教團體建設和宗教人才培養(yǎng)。要有重點做好各宗教工作,堅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會議強調(diào),加強和改進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是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證。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要牢記宗教工作無小事,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擔負起本地區(qū)宗教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納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推動宗教工作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夯實基層基礎,形成主體在縣、延伸到鄉(xiāng)、落實到村、規(guī)范到點的工作網(wǎng)絡。要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fā)揮各級宗教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形成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宗教工作體制機制。
會議強調(diào),各地各部門要增強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認真履行各級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宗教工作重點任務,著力完善宗教工作體制機制,切實把廣大信教群眾緊密團結在黨和政府周圍,最大限度發(fā)揮宗教的積極作用,為社會和諧進步增添正能量。
上一頁:中國佛教協(xié)會 “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設生態(tài)寺院”宣傳海報發(fā)布儀式在京舉行 |